大专院校的校长任命通常遵循以下流程:
提名阶段 :由省级党委或政府根据学校的性质(如中管高校、省属本/专科院校、省属高职高技院校等)提出校长人选的建议。考察阶段:
相关部门会对提名人选进行考察,确保其符合担任校长的条件。
任命阶段
对于中管高校,校长人选的建议由中组部或所在高校提出,考察后由中央任命其为校党委副书记,随后由国务院发布任命令任命为校长(副部长级)。
对于省属本/专科/高职高技院校,校长人选的建议由省委组织部提出,进行干部人事任命公示,若无异议,由省委组织部领导宣布省委任命,任命为校党委副书记,再由省人民政府发布任命为校长(省属本正厅级,省属专副厅级)。
宣布阶段:
任命决定会在相应的官方渠道进行宣布,如学校官网、政府公告等。
交接阶段:
新任校长在宣布任命后,会与原校长进行工作交接,并正式履职。
以上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学校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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