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办大专院校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与受理
由办学主管部门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提交的材料通常包括学校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和建校方案(规模、专业设置等)。
初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通过初审后,正式受理申请。
考察与论证
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的办学条件进行考察评审。
考察结果进行公示。
审批与备案
将审批材料报送省级人民政府审批。
报教育部备案。
公示与反馈
将审批通过的信息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
正式建校
公办学校由省人民政府批准,民办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后,抄送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请注意,上述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政策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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