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率考核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就业率标准
毕业生各专业年度就业率以98%为标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分。
初次就业率需达到一定比例,例如二年级须达95%以上(具体数值可能根据学校或专业不同而有所变化)。
年终就业率同样有具体标准,需根据应届毕业生数和就业总数计算。
就业质量
协议就业率高于或低于学校平均数时,每变化一个百分点分别加减0.5分。
毕业生签约率和就业率以派遣离校时和截至一定时间(如9月底)的就业指导中心统计数据为依据。
就业贡献
招生就业工作考核中,签约率和就业率是重要的考核指标,通常以最高值计算。
重点工作
包括生源统计、就业市场、创新创业、方案上报、档案转寄等方面的工作成效。
其他要求
各学院需确保实现签约率达到一定比例(如70%)和就业率达到一定标准(如90%)的基本目标,未达到这些基本目标的学院不能参加招生就业工作先优评选。
对于往年招生就业工作出现的失误,可能会在本年度的相应考核指标中扣减分数。
以上是就业率考核的一般要求,具体标准可能因学校或专业而异,请根据您所在学校或专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撰写。
版权声明: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客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已特别标注为本站原创文章的,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