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就业时间通常以以下方式为准:
首次就业时间
以申请人获得最高学历后首次在就业地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为准。
如果申请人同时有就业和创业记录,则首次就业时间以在就业地首次就业或创业的最早时间为准。
参加工作时间
对于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后招用的劳动者,以用工之日作为认定依据。
如果劳动者在办理招工录用手续后并未马上上岗,而是参加企业安排的上岗前培训,之后再上岗从事有工资报酬的工作,则从事有工资报酬的工作起始之日认定为参加工作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在档案中一般以首次工资定级表中标明的参加工作时间为准。
社保缴纳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也可以以最初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
其他特定情况
对于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首次新引进时间,以其申报学历毕业后在就业地缴纳社会保险起始月的最后一天为准,如果毕业时社保已处于在缴状态,则以其学历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
建议
在实际应用中,首次就业时间的认定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建议结合具体情况和当地政策进行确认,以确保准确无误。
版权声明: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客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已特别标注为本站原创文章的,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