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针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港澳青年的就业补贴政策如下:
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标准:每人3000元。
条件:在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粤东西北地区:补贴标准为5000元。
港澳青年就业补贴
生活补助:参加“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并在珠海就业的,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基层岗位补贴:港澳户籍高校毕业生在珠海就业的,按规定给予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每月补贴200元)。
基层就业补贴:一次性补贴3000元。
社保补贴:小微企业吸纳毕业2年内的港澳户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给予小微企业社保补贴。
创业资助:一次性创业资助(1万元)、创业租金补贴(每月补贴300元,最长补贴3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最高3万元)。
技工就业补贴
新招用技工补贴:企业新招用毕业两年内的市外技工(职业)院校毕业生,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每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高技能人才补贴:企业新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按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补贴。
其他就业扶持
劳务输入就业补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工作站有组织从市外引进(输送)新劳动力的,将给予每人500元补贴,每个单位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岗位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重点优先聘用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求职创业补贴:自2021届起求职创业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3000元。
就业见习补贴:对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按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并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最长6个月的生活补贴。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整理得出,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请参照最新的官方公告或直接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