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的就业状态通常根据以下标准来判断:
签订三方协议:
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和学校签订了三方就业协议书,即便没有正式报到上班,根据规定,该毕业生也不能再被视为应届毕业生,而是被认定为已就业。
报到上班:
通常情况下,如果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开始在单位公司上班,那么他们被视为应届毕业生就业。
档案关系:
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如果未被转移至用人单位,而是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人才市场等地方,在择业期内,也可以被认为是择业期的应届生。
毕业时间:
一般而言,毕业生在毕业后的一段时间内(通常为两年,某些情况下可能延长至三年)被认定为择业期的应届生。
就业状态:
在择业期内,如果毕业生未与任何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虽签订合同但处于试用期内,他们仍被视为择业期的应届生。
请注意,不同招聘单位或地区对于择业期应届生的认定可能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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